关于开展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接教育部和教育厅通知,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6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申报的学科(领域)应具备相应资质。可在原有学科(领域)资质基础上新增1—2个学科,其中,部属高校和省属师范大学可新增2个学科,其他机构新增1个学科。
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我校初中化学、特殊教育2个学科领域有资质。
2、开设法律专业,学科整体实力较强,具备相关培训经验的高校,可申报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3、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请查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填写《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3),并于2月26日17:00前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继续教育学院吴姜 (联系电话:3803001)。
2、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撰写申报书,示范性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电子版于3月10日前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