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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2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接教育部和教育厅通知,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57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承担资质,具有丰富的国家级教师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

根据以往承担项目情况,我校具备教师培训项目申报资质,初中化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3个学科(领域)有“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集中培训项目承担资质,可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一:培训团队高级研修

项目类别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请查阅《通知》(见附件1)

四、时间要求

1、请相关学院填写《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并于12月13日17:00前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继续教育学院李欣烨(0561-3803422)。

2、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于12月15日11:2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李欣烨(0561-3803422)。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教师司函【2017】57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意向表

附件3::2018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书